隋朝官制
隋朝(581—618)官制是南北朝官制混乱的“收口”,也是隋唐制度的定型点。隋文帝废北周六官、并合南北,把前面你问的晋朝三省雏形、北朝汉化框架、南朝班次思路,压成一套三省六部 + 州县二级 + 科举破门阀的体系,唐几乎原样接管。
一、中央:废六官,立“三师三公五省六部”
1. 荣誉虚衔
三师:太师、太傅、太保(正一品,不置官属,赠予元老)。
三公:太尉、司徒、司空(亦多虚衔,偶有人实领)。
2. 五省(实权在“三省”)
内史省(避杨忠讳不叫中书省,唐复称中书省):草诏决策,长官内史令。
门下省:封驳审议,长官纳言(唐称侍中)。
尚书省:行政执行,“事无不总”,长官尚书令(因李世民曾任此职,唐后常缺设,实权在左右仆射)。
秘书省(掌图籍历法)、内侍省(宦者)不管军国政务。
3. 尚书省六部(隋制核心遗产)
隋初称“六曹”,开皇三年定名六部,每部四司共二十四司:
吏部:铨选、考课、勋封
度支→民部(炀帝改民部,唐避李世民讳改户部):户籍、田土、赋税、财政
礼部:礼仪、祭祀、学校、科举(秀才/明经科)
兵部:武官选授、军籍、甲械(不直统府兵,府兵归十二卫)
都官→刑部(炀帝改):律令、刑狱、奴婢
工部:工程、水利、屯田、官手工业
三省关系:内史出诏 → 门下封驳 → 尚书执行;仆射、内史令、纳言同称宰相,但尚书仆射实权最重(高颎、杨素以此为真宰相)。
4. 寺监台与武官系统
九寺(太常、光禄、卫尉、宗正、太仆、大理、鸿胪、司农、太府):接替魏晋九卿,管专门事务。
台:御史台(监察)、都水台。
十二卫府:左右卫、左右武卫等,统府兵,兵籍归兵部、调兵归皇帝,解南北朝私兵之弊。
二、地方:砍掉“郡”,收权吏部
开皇三年(583)废郡,改南北朝州—郡—县三级为州—县二级(炀帝曾改州为郡,仍是二级)。
裁并侨州、小州,全国约190州、1255县,终结“十羊九牧”。
九品以上地方官一律吏部铨授,废除魏晋以来州郡自辟僚属(别驾、长史改中央派);刺史、县令三年一迁,佐官四年一迁。
临时设行台尚书省(如淮南行台)统数州军政,为唐“道”之雏形。
三、选官:破九品中正,开科举
开皇七年(587)诏“诸州岁贡三人”;开皇十八年设志行修谨、清平干济二科。
炀帝大业年间设进士科,科举制正式成立,寒人凭考试入流,门阀荐举权被夺。
同时废“乡官”(州郡中正),中正官退出历史舞台。
四、官阶:九品三十阶 + 散勋
承北魏北齐,九品各分正、从,四品下分上下阶,共三十阶,唐沿用到清。
设十一等勋官(上柱国…都督)酬军功、七等文散官(特进、诸大夫)加德声、八郎八尉(后炀帝改九大夫八尉)为阶官过渡,到唐贞观才定型文武散阶体系。
五、把前面几条线串起来
晋朝:三省雏形、八公虚衔、九卿实权未退 →
南朝:三省空衔化、寒人(中书舍人)掌机要、十八班 →
北朝:北魏汉化三省+三十阶、北周六官试错 →
隋:废六官、并南北、定三省六部+州县二级+科举+三十阶,门阀官制收束为皇权官僚制 →
唐:改名(内史→中书、纳言→侍中、民部→户部)、加政事堂,余皆隋框。
一句话:隋官制不是“创”而是“定”——把魏晋南北朝300年试错过的三省、班次、州县、选官全部焊死成标准件,后世直到清末改军机处前没跳出这个壳。

